一、会员分类

(一)单位会员

1.主要或兼有从事风景园林施工、设计、教育、科研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、院校、科研机构,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。

(二)个人会员

1.拥护本学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;

2.园林或相关专业在校生及毕业生;

3.获得园林相关职称、职业资格证书的园林工作者;

4.从事风景园林相关工作多年,积极参与且热爱园林工作的个人。

二、会员级别

会员级别分为副理事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、会员单位。


副理事长单位
副理事长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达到的标准如下:
1.国家驻鄂园林科研机构。
2.2018-2022年园林相关专业在校学生人数年均400人以上的高校。
3.2018-2022年年均产值60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企业(产值数据以《审计报告》4年年均产值为准)。
4.2018-2022年年均产值达2亿元及以上的施工企业(产值数据以《审计报告》4年年均产值为准)。
5.2018-2022年年均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花卉苗木培育生产企业(认定苗圃经营情况与销售以《审计报告》4年年均产值为准)。


常务理事单位
常务理事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达到的标准如下:
1.地方风景园林学会(协会)。
2.2018-2022年园林相关专业年均在校学生人数200人以上的高校。
3.2018-2022年年均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企业(产值数据确认方式同副理事长单位)。
4.2018-2022年年均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企业(产值数据确认方式同副理事长单位)。
5.2018-2022年年均销售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花卉苗木培育生产企业(年销售额确认方式同副理事长单位)


理事单位
理事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达到的标准如下:
1.已开设园林相关专业的院校。
2.2018-2022年年均产值3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企业(产值数据确认方式同副理事长单位)。
3.2018-2022年年均产值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企业(产值数据确认方式同副理事长单位)。
4.2018-2022年年均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花卉苗木培育生产企业(年销售额确认方式同副理事长单位)。


会员单位
单位会员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达到的标准如下:
主要或兼有从事风景园林施工、设计、教育、科研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、院校、科研机构,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。


 三、会员权益

(一)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   1.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  2.参加本会的调研、研讨、培训、交流、考察等各项活动;

   3.获得本会提供的法律、信息、咨询服务的优先权;

   4.享有本会表彰和奖励的权利;

   5.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 6.获得本学会出版的刊物和学习资料权。

(二)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

   1.拥护学会章程、履行学会义务、积极参加学会活动;

   2.执行本学会的决议;

   3.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;

   4.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;

   5.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交纳会费;

   6.及时向本学会提供信息变更相关资料;

   7.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学会各项活动。

(三)会籍管理

 1.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,视为自动退会,再入会时参照入会申请流程办理;

2.会员享有入、退会的自由权。会员因故要求退会的,须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会员资格及服务停止,已交会费不退; 

3.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、不良信用记录,严重损害本会利益行为者,经学会秘书处核查属实后,列入学会黑名单,终生取消入会资格;

4.会员退会后,秘书处有权收回其会员证书及其他证明会员身份的有关资料,学会官网将不再展示其单位信息。